近日,国家启动了2023年智能制造标杆企业遴选工作,其中涉及到企业自诊断、合规审查、现场核查等步骤,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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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相关资料图)
(一)企业应在制造各环节全面集成的基础上,围绕人员、技术、资源、制造活动形成知识库、模型库,实现核心业务的精准预测和优化,原则上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国家标准 (GB/T 39116-2020) 四级及以上水平。
(二) 企业通过实施智能制造,在提质增效、节能降耗等方面成效显著,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在引领行业智能制造创新发展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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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流程
(一) 企业自诊断。企业本着自愿原则,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3mep.cn/) 开展自诊断,企业应选择设计、生产、物流、销售和服务中二个及以上业务活动 (生产为必选项),以实际运行的智能制造车间或工厂数据进行填报,并承诺数据的真实性。自评达到四级及以上的企业,有资格成为候选企业。
(二)合规审查。对自评结果达到四级及以上的企业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于存在“两年内发生行政处罚和违法失信行为、重大生产事故,平台数据虚假填报”等情况的企业,不予遽选。同时面向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联盟专家委员会征求意见。
(三) 现场核查。建立核查专家库,通过现场访谈、查看设备和系统等的实际运行数据和记录等证明文件,核实企业填报的准确性,若数据不一致,则以专家现场确认数据为准。核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设备、信息系统和文档应处于正式运行阶段,且时间满一年以上,否则不能作为核查的有效证据。
(四) 专家评审。由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评审组,对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营业收入及利润、智能制造建设资金投入、智能制造创新点和亮点,给出推荐性意见。
(五)名单公示。通过现场核查及专家评审的企业,在联盟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公示。
(六)名单发布。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对名单进行公开发布,择期举行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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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一) 申报企业需自行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诊断(https://www.c3mep.cn/),将自诊断报告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人邮箱,联盟秘书处将组织初筛,对满足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二)对于通过现场核查而没有通过专家评审的申报企业,列入标杆培育企业资源池。
(三)同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现场核查专家,联盟秘书处择优纳入专家库,参与标杆企业核查工作。详见附件《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现场核查专家征集方案》《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现场核查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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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全国片区:左鹏,010-64102822,zuopeng@cesicn
附件
1.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现场核查专家征集方案
2.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现场核查专家申请表
来源: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
编辑:张经纬
审核:张经纬 衡格格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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