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与人事代理的区分标准是有四个区别,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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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性质不同。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上的用工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提供服务不同。劳务代理主要是代理企业或劳动者同另一方订立劳动合同,其是一方的代理人,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
3.法律地位不同。劳务派遣合同中的劳务公司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方;
4.法律关系不同。人才派遣涉及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用工企业和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下列资质:有二百万元以上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有合法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劳务派遣工也需要交社保。找法网提醒,派遣单位在与派遣工建立用工关系后,就需要在三十日内及时为其申请社保登记,并且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来为其缴费,至于派遣工的缴纳部分,可依法由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